买房卖房都是人生的大事,这不,家住温泉书台街的上班族小丽就遇到了烦心事。
2016年,小丽自行购置了一套学区房。装修自住了一段时间,小丽因想换个户型大点的住处,决定将房子卖掉。前来咨询问价的人很多,多次沟通对接后,小丽和某位买家达成了初步意向。
接下来就是签合同,本来双方已经商议好了价格。可是买家一会说房子地段不好,一会说不是新房。三番几次讨价还价,让小丽“再便宜点”。“虽然是小户型,可毕竟有升值空间,况且我卖的价格也不贵。”思量一番,小丽决定还是坚持原价,而买家也是各种软磨硬泡。
好不容易双方协商好签订了最终的购房合同。这时买家再次变卦,前后折腾了几个月,说房子价格高了,一定要便宜几万块。“明明之前都谈好的,现在这样谈条件。”小丽越想越气,索性拒绝了交易。
然而,因为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几番折腾下来,居然是小丽“违约”。为了尽快止损,防止和对方无休止的纠纷,小丽只得赔付了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