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 星期
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催收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农商行)下列逾期债务实施公告催收。请借款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内按欠款合同约定履行偿还欠款本息义务,逾期,咸宁农商行将通过人民银行全国征信系统和政府诚信体系平台对借款人实行“黑名单”制裁,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

  1.本公告清单项下本金余额、利息截至2018年7月31日;

  2.咸宁农商行联系电话: 0715-8233910

   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2018年9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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