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毛瑜、李霖报道:“张某和杜某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殴打他人,寻衅滋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日前,通城县纪委对2名基层站所涉恶党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所在的单位给予两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统计显示,自今年4月份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件,立案3件,处分党员干部4人,正在调查3件。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该县纪委监委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并结合《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组织26家单位,按照“压实乡镇主体责任、明确案件移送要求、落实协管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的工作要求,协同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不断建立健全的定期协商会商、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定期分析形势、互通情况、移送线索,对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坚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清扫”重点,与整治“村霸”相结合,实行线索和查处情况月报制度,对十八大以来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保护伞”及“村霸”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先后梳理登记问题线索29件。
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通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公告,公布24小时举报热线,全方位、多渠道收集、筛选有价值的线索。同时,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组的“探头”和巡察利剑作用,对涉黑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领域和行业进行点穴式、机动式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持续有效的震慑作用。
截至目前,该县共排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5件,双向移送线索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