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戈、黎小明报道:8月16日,通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吴寿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起合同诈骗案。
会前,吴寿春认真听取了该案承办检察官的办案情况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研究了案情,充分做好了会前准备。会上,在承办法官对该案被告人基本情况、案情细节和争议焦点等作了详细介绍,县法院各审委会委员就该案事实、证据等问题向承办法官进行了发问后,吴寿春针对该案的证据采信、犯罪事实认定,以及定性、量刑等依法发表了意见,为案件的研究、处理提供新的思路和角度。
吴寿春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两高”意见,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将积极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列席机制和协调共赢的法检关系,让法、检两院互为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共同保障案件质量,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