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名片
试点项目: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咸宁
起止时间:2016年4月——2018年
诚信,是一座城市的根基、灵魂与生命。
2016年,咸宁列入第二批全国43个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湖北仅4个。
这是一份殊荣,也是一种激励,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为了“种好”这块信用社会的“试验田”,咸宁高度重视、大胆创新、精心谋划、全面推进,多项举措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咸宁经验”“咸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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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港口乡塘口村的雄雨种养专业合作社里,沈俊雄正望着猪舍里的“富硒”黑猪发愁。
合作社自产自销的“富硒”黑猪在武汉卖到了39.8元/斤,市场销路好得很,沈俊雄还愁啥?
原来,合作社计划今年投入300万元进行二期建设,由于存在一部分资金缺口,沈俊雄找了多家银行想融资,但因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而搁浅。
正当他苦恼时,钱“从天上掉了下来”。
一个来自农行崇阳支行的电话主动找上沈俊雄,对方表示,有意愿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想实地来查看。
崇阳农行怎么知道这个深山里的合作社?“这是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挥的作用。”农行工作人员说:“通过平台,我们发现了这家信用评级为B级的合作社,主动对接,最终为其提供了授信额度100万元,目前已发放贷款50万元。目前该合作社带动贫困户20户。”
工作人员口中的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我市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一大成果。作为全省3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之一,崇阳县在市、县两级人民银行的共同推动下,创造了率先建成信息平台、率先制订信用档案及评级规则、率先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率先出台《农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4个全省第一。
平台目前收集录入了9.27万户农户和470余户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并于今年7月开始应用。平台对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辅助银行信贷决策,助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帮助。目前,“崇阳模式”也已在全市推广。 (下转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