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亚姿报道:近日,市中院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6月26日,被告人王某在淘宝网上共22次购买枪身、枪管、消声器等用于制造气枪和气枪铅弹的零部件及铅弹。2016年10月和12月,王某分别用购买的枪支零部件在家自行组装气枪两支,用于打猎。后被赤壁市公安局民警查获,经鉴定,两支疑似枪支均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赤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决:一、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被扣押的枪支两支予以没收,由赤壁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