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日 星期
城区一学校院内收停车费
部门:已责令停止违规行为

  本报讯 记者朱亚平报道:近日,网民“取舍之间”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上发帖称,温泉城区原艺术学校院内违规收取停车费,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该网民表示,7月中旬,他去原艺术学校附近办事,就把车停进了学校院内,上来一人说要收费,收费人没有任何文件,没有任何发票。听他的朋友说,有人将艺术学校的房屋等国有资产都出租给私人做生意,停车场收费也全部进入私人腰包,虽然多次有人投诉,但到最后都不了了知。

  温泉老艺术学校属职教投政府棚户改造区域,位于临街路段。据停车场负责人陈泽忠反映,由于操场内居民、拆迁公司和外来人员车辆越来越多,为了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职教投将校内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由退休职工(陈泽忠)负责对外来停放车辆收费,收费标准为5元/3小时,一天10元封顶。

  记者向相关部门了解此事。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已对其擅自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和随意乱收费行为进行了约谈,并将停车收费政策告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老艺术停车场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在报相关部门批准取得经营收费资格后方可进行收费。下一步,该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2018年8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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