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6日 星期
践行为民宗旨 主动担当作为
推动咸宁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助困助学义卖捐赠大型公益行活动。
2017年9月,全省军休安置业务培训会、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推进会、全省社会救助现场推进会在咸宁召开。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在通山县南林桥社区与群众交谈。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调研咸宁市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情况。
副市长汪凡非到赤壁市蒲纺社区慰问困难群众。
2018年6月,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红卫调研崇阳县农村福利院。
市民政局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
2018年5月,司法部和民政部等部委组成的殡葬管理工作联合调研组,到通城实地调研当地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市民政局赴崇阳县茅井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助学捐赠活动。

民政工作是民生工作,更是民心工作,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近年来,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理念,不断改革创新,主动作担当为,奋力开创了咸宁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咸宁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生民政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不断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党政主导,推进部门协同,调动社会参与,凝聚了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强大合力。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民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民政工作。市政协多次专项调研、督办民政工作。市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为民政对象办实事、解难事。

  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县两级政府不断建立完善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疾病应急救助部门联合审核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等一系列机制,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鄂发【2010】7号文件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作用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大幅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今年4月1日起,市政府对全市社会救助对象再次全面提标,调整后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583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5333元,五保供养年人均保障标准9383元,社会散居孤儿月人均保障标准1167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年人均保障标准22400元,同比2017年分别增长9%、20%、15%、9%、9%。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市政府办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培育发展养老大健康产业,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一大批养老项目扎堆咸宁,形成了养老产业聚集的格局,康养服务区成为香城泉都新的名片。国家医养结合试点成效初显,已初步形成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议合作、社区门诊签约基本医疗服务等四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了部分失能失智和慢性病老人医疗护理、生活照料难题。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部分中医院设有老年病科、老年病房,为老年人开设了看病就医的绿色通道,50%的城乡卫生服务中心(院)设置了老年病房。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有8家,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有7家,全市已设置护理型养老床位2500张。

  切实保障优抚安置军休对象权益。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规格的复退军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复退军人工作权益保障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并采取无偿提供场地,统筹安排资金,开通建设运营绿色通道等方式,整体推进优抚安置军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优抚安置军休对象权益,全面提升优抚安置军休服务水平。实现了六个100%: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100%,退役军人自主就业一次补助金落实率100%,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率100%,驻咸部队随军子女就近入学优待率100%,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时按标准兑付率100%,军休服务对象“两个待遇”落实率100%。今年7月份,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双拥工作和双拥模范城创建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大力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市政府办出台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印发了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成立了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尤其是通城县作为殡葬改革重点难点地区,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坚持抓在手上,攻坚克难,强力推进,通城县殡葬改革的做法和成效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湖北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的高度关注,受到社会普遍好评。2017年12月,通城县被确认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2018年5月,司法部、民政部等部委组成的国家殡葬管理工作联合调研组到通城实地调研,对通城县殡葬改革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以两办文件印发《咸宁市农村社区试点“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申报了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实验区。全市民政部门着力建好新型农村社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实施好“五个一工程”(一幅好蓝图、一套好班子、一项好产业、一个强支撑、一种好文化),以更高的标准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领乡村振兴新航向;强化“四种功能”(自治法治德治、建设、管理、服务功能),以更实的举措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培育重点、登记审查、监督管理、自身建设、党的建设、扶持政策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市民政部门通过抓规范、抓党建、抓公益,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活动场所,加强财务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担公共服务的能力。

  大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三个转变”,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市防灾减灾救灾体验中心和市减灾文化广场建设,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创建,全面提高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省民政厅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加快发展。

  省民政厅逐年加大对我市民政事业的支持力度,从政策上给予倾斜,从项目上给予扶持,从资金上给予支持,促进我市建设了一大批民政公共服务项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解决了许多人民群众盼望已久的难点问题,办成了一批群众受益的实事好事,切实提升了咸宁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推动了咸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在全省2017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省民政系统综合评估优秀单位”、“全省民政系统理论研究先进单位”,量化评分结果全省第3名,医养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公益行等3项工作获省民政厅创新奖;同时,市民政局还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获评2017年度全市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市军休所休干党支部、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红旗党支部”。

2018年7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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