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鼓励减少垃圾排放的举措
(一)严格要求使用垃圾分类指定产品
食物垃圾和一般性垃圾必须装入指定垃圾袋丢弃,根据垃圾袋颜色的不同区分不同的作用,分别有5升至100升不等的7种规格,可在周边超市、便利店购买。因每只塑料袋的售价包含了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费用,价格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垃圾产量自行决定,在0.8元至15元人民币左右。为了更好的追踪垃圾投放的源头,一些韩国城市还采取了“计量垃圾袋实名制”,如举办2018年冬季奥运会的平昌郡,要求居民购买专用垃圾袋标签,注明“姓名、住址和垃圾重量”,如未标清信息,则不对垃圾进行回收处理。我国广州、宁波等城市已开始试行这种制度。购买垃圾袋的管理方式既可解决垃圾处理费用,又可以激励居民减少垃圾排放。贴大型废弃物的标签贴,则根据物品的大小2000到10000韩币不等(折合人民币12-60元不等)。因垃圾处理费用较高,为了缓解因垃圾处理费带来的生活负担,韩国政府也会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补贴,让垃圾分类能更好地普及大众。
(二)建立多方位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落实垃圾分类政策,韩国建立了多方位的监管制度。除环卫人员对回收垃圾进行检查外,垃圾投放处一般安装监控设备,被摄像头拍到违规投放垃圾,会受到严厉处罚。另外韩国自2000年开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任何对违规投放垃圾的举报都会将罚金的80%作为奖励。韩国刚开始实行垃圾分类时也经历了垃圾分类混乱和民众排斥等问题。义王市厚生交流组组长介绍,那时市政府会组织全市公务员定期在晚上对居民区垃圾箱进行翻箱检查。“每个垃圾里一定多少会留下户主的信息”,然后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户主,并进行处罚。但随着垃圾分类思想深入人心,这种举报行为和奖惩行为正逐渐减少。
(三)开展常态化教育活动
韩国政府经常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教大家如何使用指定垃圾袋,判断垃圾的分类等。如在人流量较大的地铁站、老年人口较集中的福祉馆等投放分类广告,电视、电脑网站等投放教育视频,各基层办事处(洞)发放垃圾分类知识手册,学校定期开设教育课程和活动等。不仅教大家分类常识,更要公众深刻意识减少垃圾排放的目的和意义。如首尔市政府每周末会在明洞附近的清溪川办夜市,夜市前后各放置四个不同的垃圾分类箱,由夜市管理机构招聘兼职大学生做垃圾分类的指导员,帮助不清楚分类知识的人做指导。
(四)公共场所放置较少垃圾箱
实行“垃圾从量计费制”之前,韩国公共场所垃圾箱数量并不少,但随着垃圾产量增加,政府为减少垃圾产量,开始急剧减少市内公共区域的垃圾箱数量。如义王市除铁路自行车公园和一些缴费停车场、地铁站等收费性公共区域,其他公共区域一概不放置垃圾箱。收费性公共区域的门票已包含垃圾处理费用。但由于公共场所垃圾箱数量不足给公众带来极大不便,韩国政府根据外国人数量和人流量正在逐步恢复公共场所垃圾箱,或为部分区域临时增设垃圾箱,如明洞等区域。
最后,从义王市政府公共卫生课了解到,义王市仅有46名环卫工人,其中还包括负责洒水车和清扫车的5名驾驶人员。当地之所以能在有限人力情况下,尚能保持如此干净整洁的市容卫生环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居民整体素质较高,依法处理垃圾已成为生活常态。一般情况下,居民外出时都会将垃圾随身携带至家中进行分类和处理;因此即使没有公共垃圾箱,也不会出现随意抛弃现象。二是施工现场封闭作业,建筑垃圾进行科学资源化处理。韩国的露天施工现场均为封闭式作业,并随时喷洒水雾防止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也全部运往专门的处理企业,用于预拌混凝土等资源化利用。三是环卫工人各司其职,工作量相对较少。环卫工人实行“分片包干”制度,虽然个人负责区域相比国内较广,但因源头治理较好,同时配合不间断的机械化作业,工作强度与国内相比相对轻松。
对咸宁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各网络宣传平台。除在咸宁电视台等传统官方媒体投放广告外,也可在受众人群较多的新媒体网络平台投放垃圾分类公益性广告,如腾讯咸宁网、微博、喜马拉雅FM等网络平台,它们会根据手机的位置信息,自动分类和分享本地相关内容。二是在人口聚集较多地方投放广告。如公交站、火车站、电影院等,人口聚集多,固定等候时间长。特别是咸宁电影院每部电影开头的广告时间,除消防广告、银行广告和商铺广告外,还未见到其它公益性广告。三是发挥公务员的示范引领作用。虽然许多单位已发放垃圾分类的垃圾桶,但能做到垃圾分类的人却不多,最终流于形式。应加强公务员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带头推进。四是利用大型活动宣传垃圾分类。举办大型活动时,可学习首尔市政府做法,请兼职大学生或志愿者,做垃圾分类的指导员,帮助参与活动者正确投放垃圾。
(二)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城乡垃圾生活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3号)要求,各地应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应尽快因地制宜制定并细化垃圾分类办法,建立相关指导原则并严格分类标准。另外,市机关事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员会于今年年初联合发文,要求市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就需要与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一样,在各单位垃圾投放区域提供可分类垃圾箱,不然各单位源头的垃圾分类无任何意义。最后,各单位和试点小区实行垃圾分类后,垃圾收运、分拣、转运环节也应按垃圾分类处理,由专业分类运输车装载运输,避免后续处理混装。让垃圾分类的源头和过程都保证分类处理。
(三)建立可回收垃圾处理渠道,促进资源循环再利用
可回收垃圾末端处理,可学习韩国经验,以市政府处理为主,小区物业为辅。市政府相关部门可通过招标、比选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明确企业承担可回收垃圾处理工作。另外,探索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补偿和支持政策。如财政许可,可加大对回收垃圾处理企业财政和税收上的扶持力度,使有能力的企业愿意做,愿意做的企业有能力。最后,积极倡导小区物业加入回收处理体系,由小区物业自行联系回收企业或个人处理,回收垃圾买卖所得收入归小区物业所有,政府可适当补贴,有效分担市政府垃圾处理量,实现双赢局面。
(四)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与考核
建立奖惩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考核管理体系。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市城市执法部门可分别对负责区域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垃圾分类检查。市机关事务局检查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市城管执法委检查试点小区,对检查结果分别进行奖励和惩罚。约束管理和奖励办法可参考深圳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出台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征信系统,并按规定处以行政处罚。奖励和惩处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量定。
韩国的垃圾分类标准与中国有些不同,但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相同的。在垃圾分类和处理的工作中,除以上介绍,他们的“斤斤计较”的态度和高效、规范的处理,更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作者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