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建报道:近日,区文体新局在区图书馆报告厅举办《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法规培训会。各乡镇办场分管文化工作的负责人、文化站长及区文体新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培训会邀请了市博物馆考古部专家罗娟授课,罗娟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文播放的形式,讲解《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的立法过程和内容,结合当前古民居的现状和问题,阐述保护利用的对策及执法的程序和依据。
“学习培训《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普及法律法规迎接检查的需要,也是我们运用法律法规保护古民居,更好地履职尽责的需要,希望全区人民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积极宣传《条例》,为文物保护工作出一份力。”区文体新局局长李志强说。
下一步,咸安基层文化站将健全日常巡查检查记录、包保责任人制度,完善古民居资料档案、标识标牌,覆盖古民居保护宣传标语,切实让咸安古民居永续保存,造福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