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市委巡察机构成立于2016年7月。自机构组建以来,我们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一方面认真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做到了巡察业务与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迅速成立支部,建强“党”的组织。自2016年7月26日市委宣布成立市委巡察机构以来,我们坚持把成立巡察机构党组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2016年10月下旬,市委巡察机构干部陆续到位后,于11月2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机关党支部及党支部委员,明确党小组设置及人员组成。市委巡察办主任石润福同志亲自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均由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领衔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在办机关仅有4名年轻干部,人员力量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明确1名有过党务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专职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今年来,鉴于机关人事变动,考虑到副县级干部担任支委难以沉下心来,我们于5月7日,组织了机关支部改选,除了支部书记以外,其他支委委员均由机关年轻干部担任,把最精干的力量放到党务工作岗位,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有力开展。
二、抓实规范动作,打牢“学”的基础。一是抓实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支部成立以来,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9期,做到了诵读党章、交纳党费、学习党规党纪、开展组织生活、实行民主议事、落实公开制度“六事联动”一个程序不少,“一室两挂六带(戴)”一个细节不省。3月28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在市财政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场观摩会后,我们迅速整理了传达提纲,向全体党员作了传达,并结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及市“两学一做”办公室《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注意事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流程(7个领域)》等3个重要文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意见》和《2018年度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于4月2日组织对机关4个党小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确保市委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精神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抓实机关“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咸宁)”。制定机关“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咸宁)”活动方案,通过领导带头讲、邀请专家讲、党员讨论讲,引导党员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年计划开展讲习活动6期,目前已开展2期。三是抓实机关党员干部在线学习。每季度对机关党员干部在线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在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集中通报。2017年度,市委巡察办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平均时长达到200学时以上,在市委组织部通报中名列全市第一。
三、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常”的效果。在抓好机关党建各项规定动作基础上,不断创新自选动作。一是做好“+”字文章。丰富机关党建活动载体,2017年组织赴通山参观鄂东南革命烈士纪念馆和楚王山红色革命遗址,今年组织赴汀泗桥北伐烈士陵园、纪念馆等开展“缅怀革命先烈,追寻红色记忆”活动,引导机关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是推进“书香机关”建设。每年定期向机关干部推荐和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大国信仰》《工匠精神》等优秀学习书籍,引导和支持机关干部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三是坚持把党小组建在巡察组上。针对巡察组抽调干部多的实际情况,在各巡察组设立党小组,要求党组织关系不在市委巡察办、又无法回原单位参加活动的县(市、区)抽调巡察干部,参与市委巡察办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既加强了抽调干部党性锻炼,又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4个市委巡察组坚持做到巡察组进驻到哪里,组织生活开展到哪里,研究制定党小组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活动,确保学习教育全员覆盖、不落一人,将忠诚意识刻入巡察干部灵魂深处。四是创新推行市委巡察组派员参加被巡察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今年以来,我们学习借鉴市委组织部选派党建督导员参加市直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经验做法,创新推行市委巡察组派员参加被巡察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通过实地参加被巡察单位的组织生活,便于市委巡察组进一步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党建工作情况。
四、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严”的标准。自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精选习近平、王岐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经典廉政古诗词、格言警句及政治巡察相关制度要求,制作15块巡察文化宣传牌,书写装裱14块廉政书画宣传牌,悬挂在办公场所和楼道内,让巡察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警示。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明确11个方面活动内容,筑牢巡察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推行巡察工作“三书一员”制度。每轮巡察前,与巡察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履职尽责承诺书》;巡察期间,在被巡察单位选聘3至5名作风监督员,邀请干部群众对巡察干部进行反向监督;巡察结束后,依据日常工作表现和作风监督员评价情况对巡察干部进行测评打分,对表现优秀的巡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增强巡察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四是强化制度落实。出台《巡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巡察机构抽调人员管理办法》《巡察人员“十不准”规定》,对市委巡察组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情况开展回访了解,对县(市、区)巡察机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明巡察机构纪律作风。
五、突出政治巡察,落实“做”的关键。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坚持把被巡察单位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巡察重点,着力发挥“探照灯”“显微镜”作用。截至2018年3月底,市县巡察机构圆满完成对133家单位的巡察任务,共发现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面上问题1684个,发现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完全准确回答“四个意识”“四个全面”“两学一做”等政治常识、收缴党费抹零头、述职述廉报告换年度不换内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等典型问题。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整改意见500余条,为全市党建工作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4月,我们联合市委组织部,抽调全市县乡组工干部190余名,集中10天时间,围绕7个方面、18项内容、47个具体问题,开展了全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覆盖专项交叉巡察,目前专项巡察已基本结束,巡察报告正在形成之中。
机关党建工作的有力开展,也推动了我办巡察业务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2017年,我市巡察工作经验得到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同志批示肯定,并作为全省唯一市州拍摄经验介绍专题片在全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上展播,市纪委书记程良胜同志在会上作经验交流。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同志专程来咸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市委书记丁小强同志在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等多次全市大会上点名表扬巡察工作。
(作者系市委巡察办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