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熊大平报道:为加强民办普通高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全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对全市8所民办普通高中2017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审检查,本次年审结论分为“合格”、 “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年检“合格”的民办高中,可正常开展办学活动。年检“基本合格” 的民办高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一年,整改期间限制招生规模;整改期满仍然达不到合格等次的,当年年检结论定为“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中,责令整改,暂停招生,整改期为一年;办学许可证到期的,暂缓换发,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据了解,经过年审检查,全市8所民办普通高中有6家合格,1家基本合格,1家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