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龚爱华报道:日前,市公共资源局出台《咸宁市区域性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考核机制,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
《管理办法》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熟悉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意识、身体健康要求和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从业资格等方面,明确了我市评标专家的准入资格要求,并对评标专家抽取流程、回避单位要求、语言通知以及专家名单保密等进行了规范。强调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与考核,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行一般、较重、严重三级不良行为扣分机制,一年内累计扣12分者将被清退出库。同时,按照现场考核、标后考核、培训与考试等三个部分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一律清退出库。
目前,市公共资源局开发的市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已初步实现了评标专家申报、审核、入库、抽取申请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