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 星期
精准化 全覆盖 接地气
——我市深化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
通讯员 陈爱华

  “监察法共九章69条、8000余字,这里面有许多新提法、新要求,需要我们先学一步,吃透、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后,每周五下午,市纪委监委“香城铁军讲习所”专题辅导便如约开讲,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

  日前,市纪委监委印发《市纪委监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方案》。方案通过组织集中“夜学”、专题辅导、试题训练、业务技能“大比武”等形式,面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

  这是我市开展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受教育人群全覆盖,市纪委监委既当“排头兵”又当“宣讲员”,创新形式、分层分类、精准宣传,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公职人员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和《监察法》活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分层分类量身定制“学习宣传清单”

  “按照《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虽然村、社区干部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却也在行使公权力,也应成为监察的对象。”在南鄂党支部书记学院2018年第一期课堂上,全市60个未出列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接受《监察法》专题培训……

  以六类监察对象为目标,市纪委监委出台落实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方案,走村入户、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精准宣传。

  针对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这一关键和重点监察对象,将监察法学习纳入党委(党组)工作议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程设置,在市内各类主体教学班培训课程中增加监察法学习内容。

  针对公办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和各乡镇(街道)等新增监察对象较多的行业和地区,组织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集中培训,引导强化法治思维,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筑牢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的“安全网”。

  截至目前,宣教月期间,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及机关相关部室同志,已在政法、环保、农业、医疗卫生系统及国有企业开展《监察法》宣讲10余场次。

  “微媒体”发挥“大影响”

  “党章是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些,是我市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网络微党课”基层宣讲的课程选题。

  “参加测试的党员干部只要用个人手机关注‘湖北省纪委监委’客户端,点击湖北省‘宣教月’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输入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登录注册即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答题,系统自动阅卷并生成测试成绩。”这是近日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同志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使用党纪法规测试系统后台进行培训的现实场景。

  为活化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教育形式,宣教月期间,市纪委监委积极创新,开设微党课,举办微考场,以新媒体助力宣传,把党纪法规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中。

  “运用新媒体宣传党规法纪,让原本严肃刻板的内容变得生动形象接地气。”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仅“微党课”可以随时随地观看学习,而且“微考场”还鼓励党员干部在朋友圈“晒分数”,实现了自发传播,扩大了影响范围。

  “大篷车”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

  “这漫画很形象呢,就是电视上说的‘拍苍蝇’,我也看得明白。”

  “我闺女也在单位上班,多给我两本,让我和老伴一起学学,争取跟上孩子的步伐。”

  由市纪委监委、市文新广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动的党纪法规宣传“大篷车”开进咸安区浮山办事处,吸引了干部群众纷纷驻足咨询。

  为解决宣讲“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在巩固网站报纸、高炮广告、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广播在线等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土文化特色,将《监察法》相关内容与传统文化有机融合,以电影“大篷车”、演出“大篷车”、宣传“大篷车”为载体,通过漫画卡片、相声小品、歌舞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开到群众身边,有针对性地将《宪法》、《监察法》精神“柔性渗透”给基层党员和群众。

  “这样的宣讲,我们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浮山办事处杨下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聂恩松感慨说,现在自己对村里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更有底气了。

2018年5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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