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绿色发展辩证法

  如何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市委主要领导提出,用好绿色发展辩证法。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是水火不容,也不是难以调和,而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生态环境是发展的载体,对发展具有制约和促进作用,反过来亦然。把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一提加快发展就认为必须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一说保护生态环境就不敢大抓发展等观点和思维,都是失之偏颇的。

  当前,咸宁最大的实际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加快发展,但是这种发展必须是在保护生态前提下的绿色发展。保护环境,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事实上,近几年咸宁大力发展的高新技术、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等,这些都是绿色产业,既没有污染,又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再说一例。发展养殖业是促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有效路径,但绝不意味着发展养殖业就可以随意排污破坏生态,必须采取先进技术把污水和粪便全部循环利用,这样就能实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赢。

  咸宁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把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才能获得永续动力,发展才能更有质效。

  总之,用好绿色发展的辩证法,增强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通过绿色发展解决发展和保护的矛盾,必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朱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