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 星期
农村金融应做好乡村旅游发展大文章
○焦永革 杨惠春

  核心阅读: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推助乡村旅游发展是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时代使命、现实担当。要不断加大普惠金融力度,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旅游的能力,解决乡村旅游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助力乡村旅游的发展,加快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

  主动对接乡村旅游项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乡村旅游大有可为。农村金融机构要对乡村旅游项目的特征、数量、发展前景、以及国家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对项目预期收益、风险程度作出准确判断,准确掌握乡村旅游相关信息;要依托当地丰富的人文和自然资源,精准对接以农、林、牧、副、渔等广泛的农业资源为基础开发的旅游产品,全面对接旅游观光、田园采摘、农耕体验、荷塘垂钓、农家美食等乡村旅游项目。在此基础上,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以绿色信贷支持乡村旅游业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增进农村繁荣、稳定及和谐发展;支持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变,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大力提升金融支持能力。由于旅游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时间长、回收率低,得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的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履职担当,立足乡村旅游业长远发展,全面提升支持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能力。应针对乡村旅游业经营特点,围绕乡村旅游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创新完善信贷支持条件、要求、产品、操作程序,有效解决乡村旅游项目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组织乡村旅游企业或农户成立行业协会或其他自律组织,加强与这些组织的合作,积极探索发展满足这些信用共同体成员的金融服务需求;要完善乡村旅游业中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乡村旅游业差异化金融需求,完善授信管理制度,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推动信贷批量投入乡村旅游业集群;要创新符合乡村旅游业特点的信贷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应适当降低旅游企业的贷款准入门槛,满足乡村旅游业的金融需求。

  创新信贷产品支持模式。农村金融机在解决支持乡村旅游业发展资金问题时,要针对不同经营主体,量身定做创新信贷产品,实现产品与客群的个性化匹配。要放松信贷准入条件,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依托乡村旅游资源和整体开发思路,从扩大抵质押标的入手,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旅游生产设备、林权、水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用于乡村旅游企业的贷款担保;要结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实施意见,有序探索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抵押贷款产品,更好满足乡村旅游融资需求;对农村集中连片经营“农家乐”旅游项目,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或整村大联保等信贷模式,破解乡村旅游融资难点,确保乡村旅游资金需求。

  深化现代金融服务方式。农村金融机构要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链条,扩大服务半径,将更多优质服务倾斜乡村旅游发展,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要搭建服务平台,对于农农金融机构而言,物理网点仍是主要的服务渠道。要不断改造物理网点服务环境和完善服务功能,单设乡村旅游之“三农”金融服务专柜,建立“三农”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引导增强农民对金融政策和知识的了解,为农民办理业务提供最大便利度。对于物理网点空白的乡村,深入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网格化工作站和惠农金融服务点,优化布局、配齐设备,提高站点运行效率,将高效的金融服务深度嵌入人民生活场景,为乡村振兴战略增加服务的可得性、便捷性。要以从满足农民基础金融服务诉求为切入点,要加快乡村金融服务网络建设,提升网点综合服务功能,优化支付结算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快捷高效的结算通道;要构建移动金融服务生态体系,紧跟“互联网+”时代步伐,完善电子渠道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网络。同时,推行“拎包银行”常态化,上门宣传,上门营销,上门办业务,填补金融缺口,解决金融服务“最后一步路”。 (作者单位:嘉鱼农村商业银行)

2018年5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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