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强调,要高度珍惜大自然赋予湖北人民的宝贵财富,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污染防治,让湖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呵护绿水青山,湖北责任如山。
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实现环保督察常态化。
4月13日,湖北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行动正式启动,组建四个督察专班,分赴十堰、黄石、恩施、咸宁,以空前力度和强度,掀起一场环境整治风暴。
省第三环保督察组入驻咸宁后,严明作风抓督察,深入一线抓核实,直面问题抓整改,推动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也提升了咸宁干群的环保意识,为守护一方绿水青山,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牢记嘱托,进驻香城履职尽责
4月13日,在组长尹维真的带领下,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一行22人,正式入驻咸宁。
督察组第一时间召开全体督察人员工作会议,提出“四个严格”,即严格组织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严格廉洁纪律。
为把督察组打造成一支铁军,督察组进驻当天就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督察工作始终体现共产党员的使命和担当。
4月14日,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咸宁动员会召开,明确“六大督查重点”,即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了解生态强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 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
“咸宁被誉为香城泉都,有着良好的生态基础。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环境污染问题不时出现,对生态安全带来隐患。”省第三环保督察组表示,要利用此次督察,推动咸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市委书记丁小强表示,咸宁将严格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为生态强省建设贡献“咸宁作为”。
同日,我市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七个工作专班,咸宁高新区和六个县市区参照成立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出台工作方案。
自此,一场覆盖咸宁全域的环境整治战役全面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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