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 星期
崇阳县人民法院审判质效主要指标
连续四年名列全市前茅

  本报讯 通讯员汪善德、特约记者国文报道:近年来,崇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结案率、调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二审改判率、二审发回重审率等主要审判绩效指标,连续四年在全市名列前茅。

  2017年度,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81件,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3398件(其中执行案件751件),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结案率92.31%,全市最高,高于全市平均值(88.63%)3.68个百分点。在已审结的2647件一审诉讼案件中,上诉的案件仅183件,全市最少,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09%,全市最高,高于全市平均值(90.87%)2.22个百分点;被市中院改判的案件仅27件,全市最少,二审改判率仅为1.02%,全市最低,低于全市平均值(1.69%)6.7个千分点;被市中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仅12件,全市最少,二审发回重审率仅为0.45%,全市最低,低于全市平均值(1.15%)7个千分点。在审结的1977件民商事案件中,共调解结案799件,经调解,当事人撤诉292件,调撤率达55.18%,高于全市平均值(45.87%)9.31个百分点。此外,在审结的51件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做协调工作,当事人撤诉28件,占54.90%,高于全市平均值(30.33%)24.57个百分点。

  该院始终坚持以“培育亮点,展示特色,强化职能,开拓创新”为总体工作思路,以“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体工作目标,以实现“四无三下降”和“五个明显提升”为具体工作要求,即: 无进京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违法违纪、无超审限案件,上诉改判下降、发回重审下降、再审改判下降;正气明显提升、审判质量明显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明显提升、规范化管理明显提升、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所有的审判管理工作,均围绕上述的目标要求开展,增强了审判人员提升审判绩效的意识.

  该院在司改之前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分管院领导、相关业务庭室业务骨干、案件承办人一起分析研究,集体讨论,司改后,充分运用法官联系会议制度,向案件承办人提供参考意见,确保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同时,该院还制定了《交通肇事案件、轻伤害案件量刑及缓刑适用标准》,保证裁判尺度统一。

2018年5月3日 星期

第10版:崇阳周刊-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