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 星期
区法院调解纠纷维护绿色生态

  本报讯 通讯员陈诗傲报道:4月15日,在区法院的调解下,一千多亩林地使用权重回澄水洞林场,为实现全区宜林荒山应绿尽绿贡献一份力量。

  2007年1月,咸安区国营澄水洞林场与徐某签订了一份转让合同,将澄水洞林场的林地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给徐某从事林业开发,合同期限为50年,徐某承诺在四年内造林完毕、消灭荒山,并将林地使用权登记在一家公司的名下。

  合同签订后,徐某不但多次逾期交付租金,还违背“四年内造林完毕、消灭荒山”的承诺,致使林场大面积抛荒、房屋也因年久失修而破败不堪。期间,咸安区国营澄水洞林场相关负责人多次要求徐某迅速植树造林,但徐某置若罔闻,导致林地严重抛荒,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咸安区国营澄水洞林场向咸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徐某解除合同。区法院承办该案后十分重视,多次找徐某进行协调,对其释法明理。最终,该纠纷顺利解决,维护了咸安绿色生态。

2018年4月24日 星期

第03版:咸安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