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嘉、通讯员杜文辉、柳旭东报道:11日,通城杭瑞陶瓷公司向该县工商局赠送“服务维权办实事,热情贴心为企业”牌匾以示感谢。
2014年7月,该公司在通城某店购买了177台电热水器。今年3月12日,该公司员工郑某准备洗澡时电热水器突然起火爆炸,所幸机修工及时切断电源,未发生事故。
事发后,该公司要求赔偿3000元经济损失,并多次要求厂家检修,却未收到明确答复。
3月16日,通城工商部门受理投诉后,由县消费者委员会、消保分局工作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取证。
经工商部门调解,该品牌电热水器生产厂家对其余电热水器进行检修,并退换新电热水器一台,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