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 星期
湖北省崇阳县民政局公告

  根据收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将下列弃婴、儿童予以公告,自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身份证到捡拾地的福利院认领,逾期无人认领者,将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弃婴和儿童依法予以安置。

   2018年4月18日

  现名崇思莉,女,2010年6月29日(估算)出生,2010年10月6日在崇阳县天城镇下津大道396号捡拾,穿一身浅蓝色衣裤,外面用红色毛毯包裹,随带物品有奶瓶一个,衣服数件。

  现名崇思欢,女,2018年1月24日出生,2018年3月6日在崇阳县青山镇华陂村六组18号捡拾,上穿米黄色棉袄,下穿蓝色棉裤,外用橘黄色棉被包裹,头带黄色帽子,随带有一张出生字条。

  现名崇思芋,女,2013年4月16日(估算)出生,2013年4月20日在崇阳县天城镇中津村四组141号捡拾,穿一身红色衣裤,外面用红色格子棉被包裹,随带物品有奶粉一包,奶瓶一个,衣服数件。

  现名崇思涵,女,2017年11月12日(估算)出生,2017年11月15日在崇阳县天城镇下津大道538号捡拾,穿一身红色衣裤,外面用红蓝格子棉被包裹,随带物品有奶粉一包,奶瓶一个,衣服数件。

  现名崇思栖,女,2018年2月26日(估算)出生,2018年3月10日在崇阳县路口镇白羊村十四组28号捡拾,穿一身粉红色外衣,里面穿一件黄色内衣,下穿一条黄色长裤,外面用红蓝格子棉被包裹,随带物品衣服数件。

  现名崇思媚,女,2016年4月4日出生,2016年4月8日在崇阳县沙坪镇泉湖村二组071号捡拾,穿一身红色棉衣,脚穿软底布鞋,用红色大衣包裹,随带物品有一张出生字条。

2018年4月19日 星期

第10版:崇阳周刊-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