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 星期
县委巡察办签订“承诺书”
督促巡察纪律落实

  本报讯 通讯员李志锐报道:“这是我们组员签了字的承诺书。”4月2日,县委巡察组两名组长将组内成员签订的《巡察纪律承诺书》、《嘉鱼县巡察人员安全保密纪律承诺书》转交给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杨新,存档保管。

  近年来,县委巡察办注重巡察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始终把强化落实巡察工作纪律作为重点来抓,在学习培训、工作部署、日常管理工作中,反复强调巡察人员要以党章为遵循,严守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巡察干部“十不准”规定。

  同时,针对巡察工作实际,着力加强安全和保密管理,拟定了安全保密“八条禁令”,巡察机构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分别签订两份承诺书,把守纪律、讲规矩始终铭记在心。

  “签订承诺书的目的,一方面是督促巡察人员切实履职好巡察工作职责,完成好巡察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也是让大家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严格自警自律,这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保护。”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8年4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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