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 星期
咸宁地税22条硬措施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

  咸宁市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2017〕101号)要求,采取22条硬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

  1.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完善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推动取消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范本,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化工作。

  3.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简化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市、县变更登记流程。制定简易注销办法,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4.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减轻纳税人备案负担。

  5.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清理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2018年年底前精简四分之一以上。

  切实创新监管方式

  6.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属地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理转变的要求,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税收管理员主要做好以风险应对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管理。

  7.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相关附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

  8.推进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建立税务系统内部追逃清单,推进非正常户、D级信用户、涉嫌骗税和虚开发票纳税人等风险情报信息共享。

  9.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方式。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动态监控评价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

  10.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立与制度改革和业务创新相配套的岗责体系,明确税务部门间的专业化分工关系,优化整合办税服务资源。

  1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税务部门加强与外部门之间的合作。深入推进“银税互动”,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内容,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12.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

  13.便利申报纳税。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较大幅度精简表单填报,缩减纳税人申报纳税准备时间。

  14.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编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

  15.深化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上一个网、办两家事”。

  16.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对税收政策科学分类,明确上网发布渠道和形式,升级12366纳税服务平台,提高税收政策透明度。

  17.完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建立纳税便利化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纳税人评价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成效的机制。

  持续改进税收执法

  18.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完善简易处罚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合并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效率。

  19.严格核定征收管理。严格依法行使税收核定权,进一步规范各税种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标准、程序和计算方法。推行核定信息公开。

  20.科学应用风险应对策略。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对信用级别低、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对风险等级低的纳税人主要做好风险提示提醒。

  21.完善税务稽查执法机制。加强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查处结果。

  22.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扩大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2018年4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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