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 星期
通山警方破获一起网络盗刷微信钱包案

  本报讯 通讯员柯国强报道:夫妻俩在通山人民医院捡到手机,不但没有将手机归还失主,还起贪念,利用手机微信钱包盗取失主近5000元。近日,通山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该起网络盗窃案,抓获两名盗窃嫌疑人。

  4月6日15时许,通山县通羊镇群众王某陪同亲属到该县人民医院看诊就医,不慎遗失手机。待第二天重新买新手机后,在登录手机微信时,发现微信钱包被人盗走将近5000元,遂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通山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经排查,成功锁定了嫌疑人夏某(男,41岁,通山南林人)。经传唤审讯,夏某如实交待,案发当日,他与妻子陈某(女,现年33岁,通山南林人)在医院导医柜台捡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微信钱包内有不少钱,且没有设置支付密码,顿时心生贪念。遂伙同妻子驾驶自家汽车,在通山、温泉等地商场门店,通过手机微信钱包盗刷了4782.24元。对于自己的不法行为,夫妻二人也感到非常的后悔,并积极归还了所盗窃资金。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微信钱包、支付宝等第三方移动支付,不要图省事使用自动登录,一定要设置密码,且密码不要使用姓名拼音、出生年月、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最好设置成数字、字母以及符号在内超过8位数为好。此外,手机一旦丢失,在将身份证、银行卡挂失后及时将银行卡和微信号码解除绑定。

2018年4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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