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希子报道:近日,通山网民“家长”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反映,自3月份家中孩子开学以来,疑似重复交纳了保险费。
该网民表示,孩子在通山洪港小学就读一年级,2018年3月3日(一年级下学期),学校正式开学报名,要求缴纳30元的入学意外保险,但2017年9月1日(一年级上学期)已经缴纳了50元小学生意外保险(保障一年),不明白为什么下学期又要强制购买30元意外险,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回复和解释。
针对该网民反映的问题,通山县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前往洪港小学调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回复,校方要求缴纳的30元不是意外险,而是学生大病保险。学生大病保险是本着“公司承办、市场运作、家长自愿”的原则组织购买,决不允许学校强制收取保险费,如强制收取,一经核实,将严肃查处。
同时,相关部门已责令洪港小学严格执行好各项收费政策,并向广大学生家长作好政策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