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南是光荣的革命老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湘鄂赣边抗日民主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幸福作出了重大牺牲和重要贡献。1949年5月,鄂南解放,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施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后,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顾鄂南近70年的历史,总结成绩和经验,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咸宁建成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咸宁近七十年的发展和改革开放成就
1、建立与巩固人民政权
解放后,鄂南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一边医治战争创伤,重建家园,一边开展剿匪反特反霸、镇压反革命、支持抗美援朝、平抑物价的斗争,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了市场和社会秩序,保卫和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1949年6月至1951年底,鄂南六县共剿匪4397人,击毙匪首45人,争取投诚3100人,俘虏匪首90余人、惯匪47人,缴获各类枪支4289支,其他武器2300件,子弹8万余发。从1950年11月开始,鄂南六县根据上级指示又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至1953年胜利结束,共捕获各类反革命分子数千人,依法对首犯、要犯进行了审判,对各反动会道门、帮会予以取缔。平抑物价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1949年5月31日,银元黑市价550元,到6月17日涨至2850元。6月开始,鄂南六县根据省政府部署,先后建立人民银行,大量收兑银元、黄金,扩大人民币在市场上的流通,形成县级人民币市场,市场物价趋于稳定。
2、进行深入广泛的社会改革
鄂南土地改革从1950年秋开始,到1952年基本结束,改变了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使人民实现了政治和经济上翻身解放。同时,进行了城镇民主改革。组织工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管理。进行工商业和各行各业的民主改革,保护人民权益,提高人民政治地位。没收了官僚资本,逐步建立起国营经济体系。鄂南各县对官僚资本经营的工厂(场)、矿山及其他资本全部没收为国有,如蒲圻羊楼洞茶场、麻土坡煤矿等;对官僚资本在各县经营的商店、仓库等没收后,各县都建立了国营贸易公司、国营商店或合作社;对接管的船舶、码头则组建成搬运公司或搬运站。贯彻新婚姻法,废除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严肃禁止卖淫嫖娼、贩卖烟土、赌博等恶习,社会风清气正。
3、建立民主政治制度
为适应人民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各县先后组建了公安局、司法科(后改为司法局)、法院、检察署(后改为检察院),四个部门依照法律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鄂南六县于1950年1至9月先后召开了由各界代表参加的人民代表会议,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区建立起来。各县工会、农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委员会等人民团体先后建立。1954年、1955年,我区各县先后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使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区得以确立。所有这些,使民主政治得到充分体现。
4、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土改完成后,为解决生产资料不足、一家一户的生产力落后等问题,各县在自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了大量临时性、季节性、工种互换性以及少数常年性等各种形式的互助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3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各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得到发展,鄂南六县建立了土地入股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并向高级农业合作化发展,于1956年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级社取消了土地报酬,社员私有的土地转为集体所有,与初级社有根本区别。
同时,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者最初也是自愿组织互助合作社,于1956年底完成合作化。资本主义工商业即在外国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压抑下生存和发展的民族资本。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官僚资本采取没收的政策,对民族资本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最终把民族资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鄂南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始于1954年,于1956年底完成,通过和平赎买方式,收购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改变企业的生产关系。总之,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标志着我区形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
5、制订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3年开始,鄂南六县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其基本指导思想是:集中力量发展工业,相应地发展农业、商业和交通运输业,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奋斗,战胜1954年特大洪水,鄂南六县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经济发展任务。工业总产值达到4354万元,比1952年增长93.3%;农业生产总值达到31823万元,比1952年增长21.3%;建国前所建公路绝大多数得到恢复和改善,新修公路140余公里,港口、码头、车站得到整治建设,货物吞吐量提高几倍;其他各项社会事业都有可喜成绩。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五年计划对鄂南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6、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生产资料公有和计划经济是当时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向社会主义过渡完成之后,党加大了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1956年,鄂南六县先后召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议题之一就是讨论通过1956至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1958年,鄂南同全国一样,开展了全民大办钢铁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两个运动互相影响,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自然资源严重破坏、社会财富巨大浪费、基本建设规模膨胀、投资效益差,人民生活陷入困境。1960年至1965年,党对国民经济实行了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为方针的全面调整,形势好转。1965年6月,咸宁专区成立(后改地区,1999年改市)。1966年5月,延续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爆发,并演变成内乱。随着“文革”的持续开展,咸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文革”的认识逐渐发生变化,努力排除“左”的干扰,不再盲从,自发抵制,努力工作、生产。因此,这一时期,咸宁仍有诸多成就。1958年,富水、陆水两座大型水库上马,此后的水利热持续20多年,不少水利工程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1949年鄂南6县只有工业企业50家,1965年447家,1978年发展到982家;1949年工业总产值仅764万元,1965年6215万元,1978年增长到4.5967亿元,地区与各县初步形成了工业体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提升,农业科技得到应用推广,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有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