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 星期
咸宁中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本报讯 通讯员蒋昊报道:3月22日,市中院积极组织集中收看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学习贯彻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等院领导和副县级以上干部、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确保各项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不断完善职务犯罪审判机制。要主动适应国家机构改革新变化,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咸宁中院干警一致表示,全国“两会”精神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会议各项决议,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倍加努力,脚踏实地干好工作,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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