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 星期
服务“三抓一优”
市中院“三个一”为企业保驾护航

  本报讯 通讯员蔣昊报道: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院怎样为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3月20日,市中院召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个一”活动座谈会,市高新区黄鹤楼酒业、南玻节能玻璃、三环汽车方向机等20余家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谋企业发展新思路。

  此次市中院开展的“三个一”活动,即全市各法院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共计201人对口联系全市243家骨干企业,帮助其解决涉法问题;每年至少为辖区骨干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堂法治课,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企业胜诉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实现企业胜诉债权。全市法院系统将通过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为我市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力求“三个一”活动达到实效,市中院将对“三个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三个一”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干警工作业绩档案,作为考核奖惩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干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不干预企业经营等内部事务,不接受企业的“答谢”宴请及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对企业进行变相摊派,通过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三抓一优”为统领,把投资作为发展的主动力,将项目作为发展的主战场,将环境作为发展的主支撑,主要在以下七个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一是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坚决防止利用行使手段干涉企业的经济纠纷。二是依法保护诚实守信的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四是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五是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的权益。六是纠正产权冤错案件。七是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8年3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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