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镇宝宝赵某而因电暖袋致残案,赵某而父母于2015年1月23日向青山工商所投诉,要求赔偿医疗及伤残补助费130000元,但经销商、代理商、厂家互相推委,都不愿担责,县工商局消委会启动消费维权三位一体协作机制, 2017年3月28日,崇阳县人民法院消费维权巡回法庭作出判决三家共同赔偿112100.97元。
2018年3月21日
星期三
| 久拖未决投诉案 首次得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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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镇宝宝赵某而因电暖袋致残案,赵某而父母于2015年1月23日向青山工商所投诉,要求赔偿医疗及伤残补助费130000元,但经销商、代理商、厂家互相推委,都不愿担责,县工商局消委会启动消费维权三位一体协作机制, 2017年3月28日,崇阳县人民法院消费维权巡回法庭作出判决三家共同赔偿112100.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