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市林办报道:近日,咸宁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结伙滥伐林木案件,犯罪嫌疑人董某、金某被移送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12月下旬,咸安区桂花镇鸣水泉村村民董某和桂花镇苏家坊村民金某,以3400元钱的价格,合伙购买下该镇九垅村六组胡某家一处山林的树木,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将购买的林木进行砍伐出售牟利。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被砍伐林木立木蓄积26.5立方米。
今年1月9日,犯罪嫌疑人董某被采取刑事措施;1月10日,犯罪嫌疑人金某投案自首,同日被采取刑事措施;1月22日,案件移送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