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周慧、廖芳报道:2月27日,咸安区司法局组织局党组成员、老年支部委员、全体干警召开思想交流鼓劲会。
会议要求,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影响着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维护,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进程。要正确认识队伍和作风纪律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执法执业规范化,努力营造咸安区司法行政队伍团结一心、风清气正、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第一、以“公”为先,常修为政之德。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放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首位,让司法行政队伍真正成为社会矛盾纠纷的“消防队”、群众利益的“守护神”、民主法治理念的“播种机”和弱势群体的“贴心人”。第二、以“干”为本,常守勤勉之德。要立足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抓落实上,解决实际问题上。第三、以“优”为志,常怀进取之德。要对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司法行政会议要求,弘扬埋头苦干的精神和奋勇拼搏的作风,不断树立赶超先进、勇争一流的信心和勇气,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建设水平走在全市前列、走在全省前列。第四、以“廉”为准,常行清廉之德。要扎紧制度的笼子,以克己奉公、勤政廉政的态度对待工作,以敬畏之心、淡泊之心、知足之心对待名利,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全力打造全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