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是增加农业收入的重要手段,也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我市有很多优质的农副产品,应该全面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近日,赤壁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新功对记者说。
胡新功称,随着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消费者逐渐对品牌农产品表示认同和信赖,农产品市场期待着农产品品牌的更多涌现,而农产品品牌的塑造与农产品品牌的推广密切相关,缺乏品牌推广的农产品很难得到市场的认可,国内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发展的成功案例不胜枚举,如浙江“丽水山耕”、川内“大凉山”、“遂宁鲜”等区域电商公用品牌在短期内实现农产品溢价20—30%,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大发展。
咸宁自然资源丰富,全市现有桂花面积3.5万亩,产量140吨,居全国第二;茶园面积15万亩,年年产量1.16万吨,是全国砖茶规模最大的产区;楠竹147万亩,立竹2.2亿支;苎麻年产量1.9万吨,苎麻加工能力长纺锭2.9万锭,短纺锭20万锭,是全国苎麻生产加工的重要地区之一;猕猴桃3.6万亩,年产鲜果750万公斤,是国家优良种苗繁育基地;各类中药材植物达919种,是中国花中地区中药研究开发基地;食药两用的雷竹栽培基地面积3万亩,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近年来,通过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咸宁培育出一大批质量过硬、市场信誉度高、发展前景好的农产品,荣膺中国“桂花之乡”、“楠竹之乡”、“苎麻之乡”、“茶叶之乡”的美誉。
尽管咸宁市农业资源丰富,但是产业较为分散,缺乏统一品牌形象,农产品溢价空间不大,大家各自为战,产品知名度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消费者认可度不高,农户老化、意识老化,观念老化。
胡新功表示,为了更好地整合咸宁的优质农产品资源,提升农业企业品牌意识,着力打造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树立农产品公信力和美誉度,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各县市区要树立“大产业、大基地、大品牌”理念,依托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赤壁市、咸安区6个县市区要各自打造1个农产品公用品牌,努力打造以各县市区农产品公共品牌为主题的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制定管理使用办法,授权我市工产品公用品牌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做到整体形象、公用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之间相互促进、上拉下推,有效提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农产品电商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是一个漫长积累的过程,规划、实施要有效率,但不能急功近利,需要树立区域大品牌观,大营销观,要聚集政府、社会、市场的各方资源持续去建设、推广。”因此,胡新功建议咸宁市应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56号文件精神),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副产品电商公共品牌的打造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