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正式施行,这是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现已初步确认了第一批环境保护税纳税人317户,其中市直企业12户。 这些企业将于今年4月份开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缴纳环境保护税。
这一新税法具体将怎样征?将给我市城市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记者进行了采访。
1 新税怎么征?
据了解,环境保护税的前身是由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它现在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环保税,它对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进行有效征税。
“‘费’和‘税’一字之差,反映出中央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力度加大了。”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税法最大的意义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税务部门依据法律条款严格执法,多排放多缴税成为企业生产刚性的制约因素。
“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税比费具有更强的刚性。”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认定企业偷税,税务机关将追缴企业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相应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一旦有关于税收方面的负面新闻,将严重影响公司股价,违反税法的成本更高。”
根据《环保税法》规定,对于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全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及项目数为: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4元,其余大气污染物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其余水污染物的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2 市民怎么看?
新税法开始征收,城区的居民们都怎么看?
生活在咸安老城区的居民都知道,咸安官埠桥镇滨湖村的滨湖巷港渠穿村而过,附近居住人口比较密集,居住在附近的居民长年为港渠的污染问题头疼。
今年73岁滨湖村三组村民刘爹爹告诉记者,滨湖巷港渠上游是官埠桥镇龟山水库,下流为滨湖泵站。滨湖巷港渠很多年前一直都很清澈,村民们用这里的水洗衣、做饭,但几年前,滨湖巷港渠就变成了如今谁见谁烦的黑水沟。
黑臭水体带来了极差的环境感官体验,同时影响了居民们的正常生活。村民们纷纷表示,因为河流上游加工厂、附近屠宰场的建立,滨湖巷港渠水质才变得越来越差。
居民刘清平表示,我市今年开始征收环保税,排多少政府都会用税法给征回来,到时候就能减少环境的污染,从源头改观一些像滨湖巷港渠这样的黑臭水体。
家住咸安工业园附近的居民刘梅说,一些企业肆无忌惮地排放大气污染物,真是让很多居民担心,“环保税无形给这些企业上了一道紧箍咒。”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市民对新税法征收这件事表示“举双手赞同”,其中也有少数市民表示担忧。
家住温泉城区的居民周星说,新税法征收强制执行,肯定难点重重,希望相关部门能设立监督机制,公开透明纳税的纳税信息,让广大市民参与监督,从而更好地推行新税法的征收。
3 部门怎么干?
据了解,为推动环境保护税在我市落地生根、平稳运行,市地税局在开征前,做了充分准备工作。
去年7月份,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对全市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两部门联合抽调业务骨干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排放监控设备安装使用情况,摸清环境保护税税源底数,辅导企业填写纳税人基础信息表证单书,收集企业意见建议。
9月底,前期的宣传工作全部铺开,市地税局执法人员一边开展内部学习, 一边对外宣传新税法条例。市地税局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全省的新税法培训,回来后又对内部执法各县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印制宣传单发放,并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市地税局门户网上进行宣传,增强社会各界的感性认识。12月份,市地税局对全市纳税人进行了分批识别,随后,又组织了纳税人对申报、计算等纳税程序进行培训,派驻专管员进入企业进行辅导,并对纳税人进行纳税采集,登记基础信息采集表。
目前,市地税局正在对全市317户新税纳税人信息进行录入,为开年后第一批纳税人的申报做好测试工作,应急预案也将于4月1开始启动。
“征收环境保护税主要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旨在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助力咸宁绿色崛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