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2日 星期
我市中心城区春节全面禁鞭

  本报讯 记者王恬、见习记者丁婉莹报道:昨日上午,我市召开禁鞭动员大会,部署中心城区春节全面禁鞭工作。

  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咸安区泉都大道、太乙大道、嫦娥大道、巨宁大道、107国道和常横线围合的中心区域,以及咸安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为禁鞭范围,要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对在禁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国家工作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照前款予以处罚外,并由相关单位依据职权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举报电话为:110。

2018年2月12日 星期

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