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 星期
中办国办印发《方案》
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2018年2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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