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 星期
如何整治电动车交通乱象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丽

  近日,温泉市民熊先生开车行驶在滨河东路,突然一辆电动四轮车从一个入口处冲出来,熊先生一个急刹车,才没有撞到电动车上。但他吓出一身冷汗,“瞅着电动车突然蹿出来,心都吊到嗓子眼了!”

  熊先生称,现在中心城区电动车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即便有驾驶证也属于驾驶非法车辆。希望交警部门加大处罚力度,预防事故发生,维护合法者权利。”

  1月19日,市公安局表示,近期,该局将“五措并举”,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首先,再次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咸宁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将前期准备工作分解到交警支队各相关部门并责任到人;

  其次,拟定并申报成立《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动,各司其职,综合管理电动车的工作格局和联席长效机制”。

  同时,认真做好《办法》实施的先期宣传工作,细化宣传方案,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广泛宣传和深度解读《办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电动车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引导电动车主,主动登记上牌,安全文明驾车出行。

  我市还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城市乱象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电动秩序进行整治,劝导和强制拆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加装的遮阳伞、挡风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行车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最后,密切与城区电动车行业协会的联系,通报全市电动车管理的形势和即将采取的管理措施,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电动车管理,召开销售商代表座谈会,劝告和警示销售商不要销售超标电动车,要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018年2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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