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 星期
十四届崇阳县委第二轮巡察 10家单位党组织情况反馈

  按照县委部署,2017年9月至年底已完成对县公安局、教育局、档案局、交通局、高枧乡等10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以下是摘编的巡察反馈部分内容及整改建议。

  县档案局机关党支部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部分年度无党支部学习记录,部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无学习笔记;组织生活不规范,部分年度党课讲稿内容雷同;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够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核销手续不全;廉政教育不到位,述职述廉报告雷同,个人剖析材料存在抄袭现象;部分物品采购执行有关规定不到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规范,存在劳务纠纷隐患。

  县委老干部局党总支

  没有认真落实上级精神,部分年度无党组会议记录、无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不全;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部分年度下属支部无党建台账;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民主生活会走过场;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部分年度未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雷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整改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报帐手续不全;房屋维修结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不严,门店、宾馆出租签订合同部分条款有失公平。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2017年度党组班子成员没有对所分管单位及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基层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对部分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引领不够;对部分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支部没有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部分下属单位管理不够规范。

  县科技局党组

  突出党的领导不够,没有用科学理论武装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员教育管理缺失;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缺失,“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够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干部工作作风不够实;对科普项目奖补单位奖补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

  县教育局党组

  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织监管缺失,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少数教师律己不严;项目建设监管不够到位,设备采购过程缺乏监管;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对学校后勤监管缺失。

  高枧乡党委

  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管党治党意识比较淡薄;部分村级党支部软弱,班子缺乏战斗力;乡干部作风不够实,部分村干部缺乏群众观念,为民办实事意识不够强;党的建设弱化,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管不够到位;乡机关财务管理不够严,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个人借支现象,且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公安局党委

  领导班子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中纪委“三转”不力,纪检组长没有专司其职;政治引领不够,多数中层干部未按照“四个意识”“六项纪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我剖析;“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没有局党委集体研究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政治学习流于形式,作风建设抓得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从严治党传导压力不够,队伍教育管理“宽、松、软”,内部维稳防控不力,违规发放加班补助,财务管理不规范。

  县编办(公务员局)党组

  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县扶贫办(移民局)党组

  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执行上级移民政策不到位;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进展缓慢;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没有党组集中讨论记录;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较少;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松懈现象,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不够,对相关项目资金使用缺乏事前论证、事中监管、事后跟踪,项目资金使用效果不够明显;部分物品及社会服务没有通过政府采购、财务手续不够规范、违规发放补助。

  县水利局党组

  党组核心作用不够强;班子成员分工不够科学,多年来大型项目由固定成员分管,未进行交流;班子成员间协调不够;部分工程质量堪忧,且整改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部分党员干部无学习笔记,部分基层支部组织生活走过场,记录简单;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年度无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无廉政谈话记录,2013年以来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执行制度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不到位,违规发放补助;财务管理不规范,开支手续不全。

  对上述被巡察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

  1.增强“四个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组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敢于担当,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找出差距、不足、提醒、警示党员纠  正、整改,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防微杜渐;加强痕迹管理,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4.加强项目工程管理。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投标、采购、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监管。对  已施工的项目组建专班,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复核,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发挥工程项目的建设效益,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接受服务对象各种形式的请吃、送礼;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2018年1月31日 星期

第11版:崇阳周刊-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