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县委巡察组对县物价局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2017年7月16日至8月16日,市委交叉巡察四组对县林业局进行了巡察,并将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现将10家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林业局党组
规范了党组会议制度,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分开召开;成立了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违规赞助行为,严格按规定标准和次数探视困难职工及家属;出台了《崇阳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细则》,从源头上规范项目管理;制定林业行政执法和办案制度及规范流程;成立了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专班,清理应收款项;出台了林业经营站改革方案,完成对经营站人员身份核查;成立了林权纠纷调处中心负责全县林权纠纷调处;强化站所管理,落实站所人员考勤管理。
县物价局党组
规范了党组会议制度,坚持局党组会议和业务工作会分开召开、记录;加大了党组对各支部的领导,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工作方案,列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清单,规范了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机关考核制度,依规处理了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办案不规范,县物价局严格执行《湖北省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法》,并对2015、2016年的案卷重新规范归档,2013、2014年案卷资料逐步整理归档。
县农机局党组
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和局长办公会记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健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农机局健全了各支部党建资料台帐,建立了党员干部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定期查阅和资料分类归档制度,加强了痕迹管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农机局明确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与各相关责任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7年对下属监理站和推广站进行了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建立了局机关、农机站和推广站财务管理制度;2015年取消了违规收费项目。
县发改局党组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局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建工作责任,完善了学习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崇阳县发改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出台了《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加大治懒治散力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湖北省以工代赈示范工作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规定,对负责实施的以工代赈、石漠化治理等项目,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人,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责任领导负主责、各责任人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规范了竣工验收和报账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局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梳理。
县质监局党组
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建立党员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定期到各支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加强了党员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加强党章、党规、十九大、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并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会议和学习记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刚性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和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二个责任”清单。重新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手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程序报销开支、收入及时入帐。
县招商局党组
局党组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范围,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进行了程序化和规范化。成立了党建工作办公室,选配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制定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局班子成员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组织全局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县城管局党组
局党组班子召开了“团结与进取”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组织集中学习,主动认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带头整改。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及“一岗双责”风险防范工作措施,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了《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市容管理手册》、《市容管理督察考核办法》,并对考勤制度、队伍队容风纪规定、廉洁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办法等进行重新修订与完善;严格落实执法过程实现全程记录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拆除一批违章及违规经营户外广告。在全局开展“公款旅游、公款购物、乱发津补贴,违规在基层单位报销费用”等问题的专项自查自纠活动。
县文广局党组
局党组指导督促全局各基层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加强了对下属各支部的指导监督;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实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覆盖,规范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经常化,实行痕迹管理,做到活动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有学习笔记。局党组规范完善了《崇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廉政制度》、《崇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制度》等十项了系列管理制度,制定节假日、双休日八小时外执法人员值班制度;聘请天城镇8个社区18名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制定了大队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签订了网吧划片监管包保责任状;修改了《崇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崇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等系列制度,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衡量执法。召开“户户通”整改督办推进会议,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工作经费。局机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不挪用,不改变专款用途,专款专用。
青山镇党委
镇党委制订党委班子成员活力指数考核制度和考核方案,规范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作用。完善镇政府机关干部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制订村支部战斗力堡垒指数考评机制,严格落实村干部值守制度和“一微三办三到”服务。镇党委以“两学一做”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以“三个产业基地”为平台,以党员“微信平台”为手段,创新党员教育学习形式,提升党员学习积极性。镇党委建立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提醒诫勉制度,制订《廉政文化进现场推进会工作方案》,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等“十进”活动;对自主聘用的干部进行了考核,按需要和考核结果,进行了任免;严格执行村(社区)主职干部专职化管理,“选育管用”综合发力;探索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村民理事会、乡镇财政双重监管项目管理模式;严肃处理了一批违规违纪的干部,全面核实清查精准扶贫对象,进一步规范“五个一批”审批程序。镇党委通过化解、清理、退休三种途径,积极化解村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严格按干部管理规定对相关的镇干部进行了分工调整和轮岗。
肖岭乡党委
乡党委规范了村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班子成员到各村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场进行指导。加强了干部教育管理,建立在职干部夜学制度,制订干部述职制度。乡党委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部分村该清退的资金清退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制订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逐村进行清理;下发村级财务报账基本资料要求,就村级财务报账程序、资料等进行明确规定。乡党委制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乡政府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车开支,严格租车申请要求和审批程序。停止乡政府向集镇建房户收取基础设施建设费的行为;禁止各村向建房户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