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是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产品,是供民众公共享受的绿色福利,我市近年来陆续建设了潜山森林公园、十六潭公园、香吾山公园等。伴随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高,市城区公园建设亟待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
前不久,市政协委员吴凤友提出的问题,引起不少人的关注。
吴凤友调查发现,我市公园建设理念有待创新。如在我市公园中,能明显感觉到地方特色凸显不够,品质不高,“千园一面”,群众参与和认可度不高;主题性公园和综合性公园不多。
与此同时,我市城区的公园没有一个统一管理的部门,有的公园存在多方管理的现象。如我市十六潭公园目前由市城发集团、市园林局、温泉办事处、黄畈村村民、浮山办事处村民等多方管理;而潜山公园由市林业局管理,香吾山公园由温泉办事处白茶村管理,当发生问题时,可能产生权责混淆、管理重叠的问题。
中心城区公园如何“建”与“管”?吴凤友提出了相关建议:
强化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适应我市防灾避险、历史人文和自然保护以及市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有计划启动香吾山公园、孝子山公园、双龙山公园的建设,将香吾山公园建成省级廉政公园;孝子山建成孝文化公园。公园建设与城市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管线等基础设施相协调,统筹城市防灾避险及地下空间合理利用等发展需求。在保护、改造提升原有公园的基础上,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
加强公园设计的科学引导。在准确把握公园建设的三个维度:远近、大小、公园的功能与美观上,严把设计方案审查关,防止过度设计。以人为本,不断完善综合功能。突出人文内涵和地域风貌,有机融合历史、文化、艺术、时代特征等。生态保护优先,着力保护自然山体、水体、地形地貌以及湿地、生物物种等资源和风貌。
严格公园建设过程的监管。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审计。切实加强对公园建设项目按国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工作和养护管理服务的指导服务及监督检查。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照明,不断提升公园品质和功能。
创新体制,高效能管理公园。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明晰公园的责任和权力。建议成立公园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完善公园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度以及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完善公众监督,建立健全公园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管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深化公园运营维护管理。公园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公园管理细则。强化绿线管制,保障公园绿地性质。加大营养投入,保障公园健康永续发展。在切实加大养护管理投入的同时全面推进公园管养专业化、精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