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曾皓报道:日前,据省检察院通报,崇阳县检察院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实现连续四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该院大力倡导崇阳检察文化,通过“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志愿先锋”等系列文化活动,从日常入手、从细节入手,不断深化干警的思想道德建设。结合实际,完善和建立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大力开展检务督查活动,派专人负责每周一、三、五定期和不定期地督查工作,细化督查内容,进行日常上下班、公务车辆入库、检察办案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坚持倡导“爱心、热心、耐心、关心、真心、细心”六心工作法,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法律监督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扎实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一五一十”工程。从配强驻村专班、突出硬件建设、丰富活动载体三个方面入手,切实解决了群众出行难、吃水难、用电难、就医难和上学难等实际困难,并通过检民共建、“中国梦”宣教等多种活动形式助推产生了一批“文明创建先进支部”和“十星级文明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