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恬、见习记者丁婉莹、实习生周莹、通讯员刘元江报道:今年来,我市工商系统展开集中行动,严打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11月底,我市共查处传销案件10件,涉案总值1.58亿元。其中,张某组织策划的传销案,在鄂南地区发展会员778人,涉案金额420余万元;湖南娄底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策划的传销案,通过网络发展通城县籍会员834人,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有力地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
今年来,全市工商管理部门针对违法传销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的严重影响,对各类披着伪善“外衣”的传销行为进行精准打击。一方面联合公安部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从根本上清除危害社会的“毒疮”;一方面从明确打击重点、突出重点区域和落实五项工作着手,启动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招聘招工”、“介绍工作”、“创业、就业”等为幌子的传销行为,以及以“资本运作”、“爱心互助”、“慈善”、“宗教”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犯罪案件。
结合公安部门反馈的有关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市工商管理部门将咸安、温泉及赤壁等城区列为一类重点地区,通过清理整治,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反复发生的势头,使通山、崇阳、通城、嘉鱼等地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
与此同时,市工商管理部门坚持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按照深入排查、摸清底数,缜密经营、循线深挖,精确打击、集中收网的行动要求,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决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主动与传销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切实巩固打击传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