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奇峰报道:日前,从国家体育总局传来喜讯,我市7家单位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13—2016年)”称号。
近年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建设健康中国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此次国家体育总局评选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其中,咸宁市体育局、湖北科技学院体育学院、嘉鱼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赤壁市国土资源局、咸安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湖北雷王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获评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据悉,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的四年一次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示范意义,旨在激励和动员全社会进一步重视、关心、支持群众体育工作,推动体育事业改革发展。
本次评选表彰是对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推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进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两大国家战略的一次全面检阅,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