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徐甜甜报道:近日,咸安区纪委(监察局)、咸安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八大以来受处理处分干部后续教育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对象是2012年1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受处理处分干部,人员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或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处理处分类型包括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和被追究法律责任等。治理重点是处理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跟踪教育管理不及时和干部使用政策把握情况不到位等。
目前,咸安区已清查出十八大以来受处理处分干部206人。通过单位自查、纪委回访、组织督办等方式,已开展帮带教育和履职尽责管理201人、影响期满考核146人,回访教育18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