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冯李林、汪蓉报道:11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咸宁市国税局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多年来,咸宁市国税局文明创建与税收主业互促互融,创新活动载体、激活创建细胞、增强创建实效,发展快、亮点多、势头好——
坚持文明创建“同心发展、同创事业、同享成果”,致力“拓展蓝色新空间、建设幸福新家园”;
优化办税服务窗口软硬件设施建设,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发智能化办税服务管理平台和税收会计监督系统,倾情服务纳税人;
坚持严管厚爱带队伍、向上向善正税风,开展“关爱基层暖心行动”,加强“竹清人廉、税兴家安”税文化和“向上向善”的家文化、“奋发向上”的“蓝色训练营”文化等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选树“出彩国税人”,开展业务比武,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精准扶贫、“三万活动”“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志愿服务和抗洪抢险,展现国税担当,树立良好形象;
全面推进营改增、放管服和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履行国税职能,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的蓬勃开展,以强大的精神动力激励队伍向上向善,朝着税收现代化目标迈进!”咸宁市国税局局长彭洪斌表示,将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巩固、深入、提高、创新,推进税收工作再上台阶,为经济建设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