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 星期
检察长出庭公诉 网络同步直播

  本报讯 通讯员阮建、李蔓报道:11月15日上午,市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办理的洪某故意杀人一案,由市中级法院在通城县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罗堂庆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2016年12月21日晚21时许,被告人洪某携带一把尖刀,来到被害人舒某住处,意图与舒某发生关系,遭到舒某反抗后,用尖刀将舒某胸部刺伤,并用板凳朝舒某头部猛砸数下,直至舒某不再动弹。随后,被告人洪某在屋内翻找财物,拿走现金、银行卡、存折等,为掩饰罪行,用线捆绑舒某双手并缠绕其颈部,用棉絮、衣物等盖住舒某身体并点火后,逃离现场。

  庭审前,为确保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罗堂庆全面审阅案卷,多次与办案组成员讨论案情,并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查看案发现场、与鉴定人员和侦查人员交流意见,在此基础上精心制作了出庭预案。庭审中,罗堂庆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围绕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发表公诉意见,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洪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负刑事责任。

  被告人洪某当庭认罪,庭审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此次庭审是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亲自审查起诉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检察长及领导干部带头在一线办案,是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公诉人运用多媒体举证质证,申请侦查人员和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确保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取得了良好的指控效果。

2017年11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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