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 星期
激发创新驱动发展新活力
——访市科技局局长刘智毅
记者 柯常智 通讯员 程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明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这为我市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科学路径。”6日,市科技局局长刘智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坚决围绕创新这个新时代的重要主题,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刘智毅说,我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明显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明显加快、科技创新人才明显聚集、创新创业环境明显优化,区域创新能力在全省的综合排名明显进位。

  “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主线,精准发力,攻坚克难,不断提升科技供给能力。”刘智毅告诉记者,市科技部门将按照“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三类平台、四大工程”的工作部署,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让创新真正成为发展的第一驱动力。

  具体来说,以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中心,以“出成果、促转化”为重点,加快推进以重点实验室为核心的知识创新平台建设,以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为核心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以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为核心的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努力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创新创业服务工程”和“科技金融工程”,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融合。

  刘智毅表示,当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既是市委市政府赋予科技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服务咸宁绿色崛起的使命使然。激发创新驱动发展新活力,既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经济建设一线聚集;又要以不断增强的企业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同时,要积极实施“双创”行动计划、“南鄂英才计划”等,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吸引集聚各类人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科技规划实施效果,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为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

2017年1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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