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钰报道:1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汉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程学娟、肖彬、万春桥以及秘书长王勇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工作规划(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推定了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并确定了领誓人。
会议决定于2017年10月30日至31日在温泉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