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 星期
柔情化春风 情暖弱者心
——记党的十九大代表、通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续辉
特约记者 刘健平 通讯员 闫雯雯
图为续辉正用电话接受法律咨询。特约记者 刘健平 摄

  “以己之力,帮扶他人,实现价值”,是通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续辉的座右铭。

  在续辉法律援助工作室里,一面面鲜艳的锦旗,记录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一张张珍贵的照片,述说着续辉走过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就是这位温和柔弱的女性,用她的无私大爱,让一个个失足的生命重获新生,让一颗颗受伤的心灵得到抚慰……

  “当选十九大代表,既是你个人的光荣,也是全县人民的骄傲。”9月30日上午,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明灯专程到县司法局看望续辉时,希望她在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会议上,积极建言献策,把通城群众的心声传递好,把通城的发展变化宣传好,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原原本本带回通城。

  柔情宛如春风,情暖幼小心灵

  “续妈妈,您就是再造我灵魂的母亲。您就像一盏小小的明灯,为我照亮未来之路……”

  每当读到这封信时,续辉的眼角总是泪花闪烁。这是一位入狱服刑的残疾女孩给她的来信。

  当年,女孩因为盗窃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续辉全力辩护后,改判5年徒刑。服刑期间,续辉常去看望,嘘寒问暖,送去生活用品。

  2009年底,女孩刑满释放,再次给续辉写信,“续妈妈,我一定会走好自己的人生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样的信,在续辉办公室的铁柜里放着厚厚几摞;致谢的锦旗、获奖的证书,装满了几个书柜。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9年来,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已经数不清了,但人们仍清楚记得,仅近3年来,仅她个人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就达200多件,免收法律服务费40多万元,并免费为8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讲授法律知识课70多场次……

  邪恶面前不退让,坚定信心迎难上

  和续辉共事18年的县司法局副局长杜忠光说:“百姓信赖续辉,是因为她办案认真负责。对当事人,她是法律、经济、情感援助同步进行。她身体虽柔弱,内心却很坚强;她物质虽贫穷,但精神很富有。”

  1993年,沙堆镇万某带着3岁的女儿与蒋某某领取了结婚证。7年后,蒋某某竟禽兽般将她的女儿强奸,当时女儿还只有10岁,蒋某某也因强奸罪被判入狱。

  2009年,蒋某某刑满释放回家,万某提出离婚,蒋某某扬言要离婚就杀了她全家。万某无奈之下,找到了续辉。

  看到万某身上的旧痕新疤、眼里的惊恐无助,续辉立即调查取证,代为向通城县人民法院起诉。

  接案后不久,被告突然闯到续辉的办公室,恶狠狠地对她说:“我是不怕死的人,你如果再插手该案,就有你好看的!”

  “我也是一个弱女子,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儿子。”续辉说,她虽感忐忑,但一想到万某和孩子的不幸,就坚定了决心,“我们这些搞法律的人,尤其不能在邪恶面前退让!”

  最终,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了支持万某诉求、准许离婚的判决。

  腿脚不便身立行,据理力争讨公道

  “续主任,多亏您了,我们被拖欠的钱终于要回来了!”今年3月29日,彭某、熊某、徐某3位农民工拿着一面“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专程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向续辉表示感谢。

  原来,2016年3月的一天,续辉在县信访局值班时,彭某等3位农民工急匆匆地前来上访,请求帮忙索讨他们2014年9月至12月在杨某、程某承建的商品房内粉刷墙壁时的工资。历时4个多月的务工期间,杨某、程某仅支付彭某3人每人几百元工资,余下的7万余元由程某打欠条,后彭某3人在一年多时间内多次催讨,但杨某、程某却置之不理,分文未付。

  了解事情缘由后,续辉及时受理,在身患疾病、腿脚不便的情况下,多次到程某家中与其协调,程某表态会尽快支付工资,但却一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由于协商无果,续辉以彭某3位农民工代理律师的身份,依法对程某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判决书下达后,程某仍然拒不执行。

  为尽快使判决落到实处,让3位农民工可以早日获得应得工资,续辉不辞辛苦,多次找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将程某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冻结,程某这才将7万余元欠款支付给3位农民工。

  将心比心撼人心,轻言细语胜千军

  2011年的一天,北港镇一位36岁的农民工,在外务工粉刷建筑外墙时不慎跌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续辉受托参与调解,协议赔偿15万元。但该工程老板认为赔偿过多,不买账。

  续辉为该工程老板倒上一杯茶,说:“人家36岁,你也是36岁,人家生命都没了,你人生还有多长的路啊,15万元也许只是你一年的收入,人家的3个小孩以后呢,这点钱多吗?”

  一席话,老板动情了:“续大姐,我这就回去凑钱,照额赔偿。”

  续辉就是这样,以将心比心的话语,让多少解不开的纠纷解开了,让多少世代不解的积怨烟消云散了,甚至一些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只要续辉到场,就能偃旗息鼓。

  当地领导说,和风细雨有时胜过真刀真枪,维系一方和谐稳定,续辉抵得上“千军万马”。

  秉承父志履公职,呕心沥血为人民

  1979年,续辉自修完武大法律课程,到县电力公司工作,两年后调到县司法局,1995年7月1日入党。1998年,县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时任公律股股长的她主动请缨,揽起这份“苦差事”,当起了法援中心主任,虽说是“一把手”,实际上没有一个“兵”。

  “法援工作者不能为钱而忙,否则,就会忘了公平与正义。”续辉说,她的这个选择,源于其父亲的鼓励。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9年来,她从不收红包,从不用公车,靠步行、自行车、摩托车外出,晒得一身黑斑;日夜操劳,她多次昏倒在法庭,儿子担心她的身体,从上海一公司辞职,回家给她买车,当她的司机、助手,陪着她办案。

  “妈妈要么整天不见人影,要么把一个个老人、小孩和残疾人往家里带,有时还把刑满刚出狱的人引回家过年,屋里成了‘福利院’、‘难民营’。”续辉的小儿子方奇坦言,当年,他和哥哥对母亲多少是有些埋怨的。

  续辉的家是位于隽水镇宝塔村续家畈的一栋简陋民房。工作39年,她没能在县城买上一套房子。记者多次提出去她家看看,均被续辉拒绝,“家里太穷太破,你要是写出来,别人肯定觉得我精神有点问题,家里穷成这样,还到处自掏腰包,帮助别人。”

  续辉可以拦住记者,但却拦不住向她致谢的群众。在她家门口,常常挂有不知名的人送来的蔬菜、鸡鸭等,有的还特意洗干净了,还有人往门缝里塞感谢信,在门口挂锦旗。

  2015年的一天,续辉因病去武汉检查,医生建议她住院治疗。可她一接到求助电话,没进病房就直接坐车赶回了通城。

  在人们的记忆中,续辉“出席”过一次宴会,但却是被“骗”去的:2012年的一天,续辉接到一个紧急电话,要求她迅速赶到塘湖镇望湖村办案。续辉赶到村里时,只见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村民们摆好了酒席盛情接待这位珍贵的客人。真情难却,滴酒不沾的续辉那天破例喝了一小杯酒。村民为了感激她,给她送上红包,她坚决拒绝后,人们只好将5把自制的芒花扫帚绑在她的摩托车上,作为礼物送给她,才了却了对她的感激之情。

  明年8月,55岁的续辉将要退休。她说:“无论在哪里,我都会继续为群众服务,直到干不动为止,绝不辜负党组织的培养和全县人民群众的期望与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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