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蒋昊报道:近日,咸宁市中院通过淘宝网拍卖一宗土地及地上构建物、附属物成功落槌,整个拍卖过程共计3141人次围观,高达3.3亿余元的成交价再次刷新了咸宁法院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的记录。
据悉,该拍品源于一起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湖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江夏区某局于2010年签订协议,拟在江夏区兴建一栋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的写字楼,由江夏区某局将该楼全部购买。合同签订后,该房地产公司依约完成项目投资建设,于2015年3月竣工。经过多次催告,江夏区某局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同年6月18日,该房地产公司将江夏区某局诉至法院。2016年8月,经湖北省高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由被告江夏区某局支付购房价款及利息。
由于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2017年3月24日,此案经湖北省高院指定到咸宁中院执行。由于涉案标的额巨大,同时该项目是多方筹资建设,该房地产公司资金困难,所涉债权人众多,执行工作难度大。
为确保案件顺利高效执行,咸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建专班,精心制订执行方案并依法查封了登记在湖北某房地产公司名下江夏区某局的7760.49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执行法官辗转数地,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与该局主管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多次协调,经过不懈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江夏区某局表示同意按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要求法院依法公开拍卖该标的物。
近日,竞买人武汉市江夏某科技公司竞得了该标的物,并支付了全部价款3.3亿余元,至此,这起上级指定的重大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