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在咸宁日报网上问政平台反映:“嘉鱼滨湖公馆正在大肆填埋三湖连江,致使三湖连江水面积大量减少。”
该网民称,该县一些退休职工到县政府反映此事后,填埋行为停止了。几个月后,滨湖公馆又开始进行填埋行为。施工人员拆除保护三湖连江的旧驳岸,并将拆除旧屋的建筑垃圾及红土,全部倒入三湖连江。
该网民表示,滨湖公馆将原嘉鱼县政府预留修建公路的占地面积,用于违规建商品房,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现又以填湖修路的名义继续侵占三湖连江,扩大建筑商品房的面积。此行为实在应该打击和阻止。
对此,县水务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回复:今年7月18日,咸宁市宏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向嘉鱼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因嘉鱼县市政排污管网“人行”段有部分排污管网在秦淮一角老城区改造项目滨湖公馆二期项目用地红线内,影响施工,所以必须对“人行”段市政排污管网进行改建,取得了相关部门的同意。
8月8日开发商向县水务局提出申请,因对市政部分排污管道进行改建,由于改建工程紧临库区,为了施工安全,必须填湖做围堰加固,水务局接到申请后,立即指示水管单位三湖连江水库管理处进行调查。
三湖连江水库管理处派工程人员进行实地勘察,认为此次排污管道改建工程只能沿库区驳岸1米处施工,为施工安全考虑必须填湖做围堰才能确保施工安全。
9月14日,三湖连江水库管理处与开发商签定了协议:对填土面积,施工时间作了规定,填土面积为400平方米,长度为75米,施工时间2017年9月至11月30日前完工;要求开发商在2017年11月30日前对所填土方进行回挖,恢复原貌,原貌的要求以露出原有库区驳岸为标准;开发商先交1万元押金,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土方回挖,或未恢复原貌,三湖连江水库管理处将请第三方进行实施,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三湖连江水库管理处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要求开发商在电视台,网站向广大市民发布填湖告知,包括填湖原因、位置、面积,以及回挖土方时间。


